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宁夏能化-21类-THF反应器、THF反应器塔、THF中和焦油罐THF反应器、THF反应器塔、THF中和焦油罐招标公告
宁夏
-银川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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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夏能化-21类-THF反应器、THF反应器塔、THF中和焦油罐 THF反应器、THF反应器塔、THF中和焦油罐(招标编号:NWZ250729-2103-087706) , 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THF反应器、THF反应器塔、THF中和焦油罐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宁夏能化-21类-THF反应器、THF反应器塔、THF中和焦油罐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板式塔\Φ1500×6500~7000×10 N10675 含内件 常压 | 1.000 | 台 |
2 | 反应器\Φ2000×3000~3500×10 N10675 | 1.000 | 台 |
3 | 其他圆形容器\Φ1300×3250~3300×8 N10675 | 1.000 | 台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投标人必须具有A2级特种设备设计资质及制造许可证。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近5年制造材质为UNS N10675的类似设备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复印件(含技术协议)、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用户反馈良好运行证明。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