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驱转鼓升级技术研究
湖北
-襄阳市
两驱转鼓升级技术研究(包件名称) 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 DF25D-XB-FW-00181-01/ DF25A2LHF0466
两驱转鼓升级技术研究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第 1 次采购。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两驱转鼓升级技术研究
1.2 采购人: 襄阳达安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
1.4 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研究将两套两驱底盘测功机(一套为电机中置式,一套为电机侧置式)改造为一套四驱底盘测功机的技术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 一家
□ / 家,成交份额: /
1.7 其它(如有): /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两驱转鼓升级技术研究
*2.2 服务期: 合同签订后 8 个月内完成技术研究。
2.3 服务地点: 湖北省襄阳市襄阳达安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2.4 服务标准: 研究将两套两驱底盘测功机(一套为电机中置式,一套为电机侧置式)改造为一套四驱底盘测功机的技术
*2.5 付款方式: 费用由甲方(襄阳达安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与乙方(成交供应商)直接结算,具体结算办法如下:
( 1 )合同生效后 30 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 30% 服务款;
( 2 )完成技术研究服务并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为甲方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财务收到发票后 60 天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 60% 服务款;
( 3 )剩余合同总额 10%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满且无质量问题时,经乙方申请甲方 60 天内支付剩余款项。
( 4 )乙方迟延开具或一直无法开具合同约定的合法有效发票,或发票金额低于结算金额,导致甲方迟延付款、付款不能或付款不全的,由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需要调整税率的,经甲方同意后按税率调整幅度相应调整合同总金额。
( 5 )双方同意,甲方付款方式可选择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付款方式为承兑汇票时, 承兑汇票不超过 6 个月,甲方支付的承兑汇票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50% 。
2.6 其它(如有) :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1 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采购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以开启会当日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2供应商应具备ISO9001和ISO14001管理体系认证,以开启会当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 务平台( )查询结果为准;
3.1.2 业绩要求 :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近 5年(202 0 年 01 月 01 日至本项目开启会当日,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日期为准)具有 2 份类似轻型底盘测功机销售的业绩且每份项目合同金额 98 万元人民币(含税)及以上(供应商作为代理商参与时,代理商如果有制造商授权证明,可提供制造商的业绩,代理商如无授权证明应提供自己的业绩)。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对应合同(制造商授权证明)等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截图,并承诺提供的合同真实有效,承诺格式不限(集中列示否决项响应情况表中明确响应的,视为有效承诺)。
2其他:若合同无法反映上述项目特征,需提供技术协议等相关补充证明材料。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若有需要,采购人有权在合同签订前对合同等资料进行核查。供应商拒不提供,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有效信息,或补充后仍无法实现有效验真的,将视为提供虚假承诺,按照采购文件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3.1.3 人员要求: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承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为其正式员工,非第三方或者退休返聘人员,承诺格式不限(集中列示否决项响应情况表中明确响应的,视为有效承诺)。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若有需要,采购人有权在合同签订前对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等资料进行核查。供应商拒不提供,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有效信息,或补充后仍无法实现有效验真的,将视为提供虚假承诺,按照采购文件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3.1.4 财务要求: 供应商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近 3 年即 2022 年 -2024 年不得连续亏损(至少 1 年盈利)。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 3 年中最近 1 年盈利的财务报表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并承诺提供的财务报表真实有效,承诺格式不限(集中列示否决项响应情况表中明确响应的,视为有效承诺)。
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晚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采用联合体方式报价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3.1.5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 3 )与本包件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 4 )与本包件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5 )为本包件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6 )为本包件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等关联关系;
( 7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报价资格;
( 8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9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10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11 )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12 )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gsxt.gov.cn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 13 )被《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 14 )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发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
( 15 )被列入《军队采购网》( )发布的“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和“军队采购暂停名单”的;
( 16 )处于被东风公司列入黑名单的有效期限内,或者与被东风公司列入黑名单主体存在关联关系的;
( 17 )被上级公布在《假冒国企名单》的;
( 18 )未按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承诺书》的;
( 19 )通过平台上传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包括涉密资质证书等视为密件管理的文件;
( 20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注:第( 12 ) - ( 17 ),以开启会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无需提供资料。
3.1.6 其他要求: 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供应商独立开展研究或协同其业绩证明材料中同一制造商,参与甲方的测功机研究,并承诺协助参与设备的设计、制造、集成、预验收,全面负责运输、安装调试、终验收、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并对质量和交货期负全责。
3.2 本次采购 ? 不接受联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