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绿色环保贵溪项目氢氧化钙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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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绿色环保贵溪项目氢氧化钙集中采购招标公告(招标编号:LSHBGC-GZ-2025-0319)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江西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光大绿色环保贵溪项目氢氧化钙集中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光大生物能源(贵溪)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
包 组 | 项目公司名 称 | 项目地址 | 耗材规格参数 | 供货或服务的起 止日期(实际开始 日期,以合同签署 为准) | 供货期内 预计使用 量/吨 | 是否 有调 价机 制 |
包 组 3 | 光大生物能 源 (贵溪) 有限公司 | 江西鹰潭市贵 溪市经济开发 区工业大道南 延伸段以南、 新光大道以西 | 含量≥90% 体积密度 2.24 细度200目 过筛率≥90% 水分<1% | 2025年9月1日 -2026年8月31日 | 2920 | 无 |
2.2 项目规模:
详见 2.1
2.3 交货/服务期限: 详见本章 2.1 项,由招标方根据实际需要提前 1 天向投标人发出通知,投标人在招标方所通知的时间内,将按招标方通知交付的数量运送至现场交货。
2.4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4 个包组,此为包组 3,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光大绿色环保贵溪项目氢氧化钙集中采购,各项目氢氧化钙使用量及服务期见本章 2.1 项,各项目最终供货量以合同期内招标方实际使用量为准。本次投标人中标之后分别与各个项目公司签署供货协议。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2)投标人具有投标产品/服务的供应能力;(3)投标人能满足招标的运输、装卸、验收、检验及售后服务等要求。(4)包组 3 的投标人必须为氢氧化钙的制造商。制造商需提供已投产的独立生产的能力证明。1应附投标单位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2现场照片;3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已审批通过的环境影响批复文件或项目立项批复文件等。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 1 个已履约的氢氧化钙的合同供货业绩,且所有有效合同业绩的氨水月供应量总量(同一年同一月内供应的才可叠加计)不低于包组月度需求量(合同月供应量证明材料应不低于连续 2 个月)【包组 3 月度需求量为 243 吨】,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供货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供货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上合同业绩清单。
3.4 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为严重违法失
信名单;(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4)未被国家税务总局.ht
ml)收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5)不在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不得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限内;(6)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具的
书面文件为准。
(7)未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列为黑名单的;
(8)投标期间未被招标人或其上级管理公司列为不合格供应商名单的。
3.5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15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光大绿色环保贵溪项目氢氧化钙集中采购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