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广东
中标公示
一、项目编号:0809-25411GZG301004301
二、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需解锁 | 惠州市惠城区南岸路199号 | 下浮率:5.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
服务类(需解锁)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1 | 医药和医疗器材批发服务 | 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 | 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 | 按需要求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或累计实际结算款项达到采购预算,以先到者为准,该合同则自行终止。合同每年一签,每年合同到期前,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进行全面考核评价,考核评价通过后,方续签第二年合同,最多续签两次。如合同完结前,双方就本项目签订的全部合同累计实际结算款项已达本项目3年采购预算总额,合同提前终止。合同预算金额仅为参考,采购人不保证3年服务期内达到本项目预算金额。 | 按需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文忠(采购人代表) 、 龙宏纲 、 罗凛 、 钟海秋 、 方丹 、 郭嘉 、 王修银 、 邓六勤(采购人代表) 、 詹燕玲(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本次采购由中标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价须包含采购代理服务费(投标时无需单列),中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以到达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账户为准)。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的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中规定的计算方法和计费标准执行,以项目的采购预算总金额为计费基数,根据采购项目类型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采购代理服务费。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1 | 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综合诚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需解锁 | 通过 | 通过 | 43.56 | 30.00 | 4.55 | 12.63 | 90.74 | 1 | 1
广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0.67 | 30.00 | 4.70 | 15.00 | 90.37 | 2 | 2
北京康仁堂药业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2.28 | 27.00 | 4.54 | 13.19 | 87.01 | 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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