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相城区漕湖人民医院关于临床检验项目检测外送服务项目的中标公告采购包1
江苏
一 、 项目编号 : JSZC-320507-LHZX-G2025-0029
二 、 项目名称: 苏州市相城区漕湖人民医院临床检验项目检测外送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优惠率 |
|---|---|---|---|---|---|
| 1 | 需解锁 | 9需解锁53990M | 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568号生命科技创新园北区11号楼(江宁高新园) | 88.46(均分制) | 72%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临床检验项目检测外送服务 服务范围:为 苏州市相城区漕湖人民医院提供 临床检验项目检测外送服务 服务要求: 投标单位具有一级及以上生物安全实验室,能开展江苏省卫健委制定的《医疗机构临床检验项目目录》所设置检验项目。应拥有符合采购单位检验项目开展的仪器设备(如生化仪、化学发光仪、酶标仪等) 服务时间:2年 服务标准:按采购文件及行业标准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许元根、张国辉、曹文霞、颜海英、周坚钢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
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
预算金额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8%;
预算金额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5%;
预算金额5000万元以上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25%。
说明: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上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例:如预算金额为150万元,则代理服务费=100万元以下部分×1.5%+(150万元-100万元以下部分)×1.1%。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51513.00元整计收,由中标单位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单位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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