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制车轮用激光焊接工作站等项目(BG2025060163)招标公告
辽宁
-鞍山市
钢制车轮用激光焊接工作站等项目 (BG2025060163) 招标 公告
1. 招标 条件
本 招标 项目 钢制车轮用激光焊接工作站等项目 (BG2025060163) ( BGBCGFHGZHD250704222015 ) 招标 人为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工程设备采购部 , 招标 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 招标 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 招标 范围
2.1 项目名称: 钢制车轮用激光焊接工作站等项目 (BG2025060163)
2.2 招标 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 不转
2.3 本项目 招标 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 招标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 招标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生产型营业执照
(2)流通型营业执照
3.3 本次 招标 要求投标人 需满足如下 注册资金 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流通型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 招标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供货业绩:要求提供激光焊接工作站或同类产品供货业绩合同和对应发票。(期限为以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内且合同及对应发票均在期限内)。
(1)供货业绩需为投标方或准入方直接业绩。
(2)供货业绩合同、增值税发票等业绩资料按原件内容提供,便于核对真伪。
3.5本次 招标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付款方式/保证金:货到验收合格,供方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挂账后付款90%(自开银票,挂账月起第四个月支付(付款月=挂账月+3));质保金:10%,质保期满一次性付清。
需缴纳合同含税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缴纳。供应商合同履行完毕,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并挂账后退还保证金。
3.6 本次 招标 要求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 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7月09日13时15分 至 2025年07月29日13时15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下载电子 招标 文件。
4.2 下载电子 招标 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 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 4 招标 文件每套售 价人民币 5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 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 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07月29日13时15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 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 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 投标 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 投标 文件, 鞍钢智慧 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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