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环保能源(张家界)有限公司供热改造项目建安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湖南
-张家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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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环保能源(张家界)有限公司供热改造项目建安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NYGC-GZ-2025-075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光大环保能源(张家界)有限公司供热改造项目,招标人为光大生态环境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代理公司为光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安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张家界市永定区阳湖坪街道新园区光大环保能源(张家界)有限公司现场。
2.2 建设规模:
在汽机主厂房 4 米平台上增设 1 台 15t/h 减温减压器,由主蒸汽母管预留接口接出一路φ89×6 管道减温减压后,接出φ219×6 管道至厂区北侧山脚处。减温水来自高压给水母管。同时在一抽管道引一路φ159×4.5 蒸汽管道作为低负荷供热备用汽源管道。新建蒸汽管道及其配套设施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包括蒸汽管道、减温减压器、流量计、设备基础、设备安装,调试、配合相关试验及竣工验收)。
2.3 计划工期:
项目工期:5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8 月 6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5 年 9 月 24 日,实际开工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2.4 招标范围:
包括光大环保能源(张家界)有限公司供热改造项目土建、管道、阀门、电缆、仪表以及相关设备的采购、施工、安装、调试、竣工验收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内容报名后可详见招标文件。
2.5 边界条件:
现场进场道路、临建场地等均由投标人负责施工并经过招标人同意,施工用电、施工用水由招标人提供电源及供水接口,后续设施及水电表由投标人提供并安装,按照计量表计读数支付招标人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特种设备 GB2 或 GCD 许可。
3.2 财务状况健康。
3.3 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4)未被国家税务总局.html)收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5)不在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不得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限内;(6)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3.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二级建造师(不限方向)资格证;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15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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