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黄冈市分公司2025年新港大道生产楼及生产配套用房家具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湖北
-黄冈市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黄冈市分公司 2025年新港大道生产楼及生产配套用房家具采购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可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 购项目简 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黄冈市分公司 2025年新港大道生产楼及生产配套用房家具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HBXT-2025-12271 )。
1.2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 黄冈市分公司 。
1.3采购代理机构:。
1.4 服务 地点: 黄冈市 。
1. 5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 6 采购内容 : 拟采购黄冈市分公司 2025 年新港大道生产楼及生产配套用房家具一批。资金来源为市分公司成本。预算金额为 48.8 万元(含税)。
1.7 成交 单位数量: 成交 人 1 名。
1.8 供货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20日历日 。
1.9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5年。
2 . 相关要求
2.1 供货及 服务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3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或其他组织、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 2 )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 在 “ 信用中国 ” (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 3 )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4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5 )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 / 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或中标 / 成交后不签订合同的;近三年内有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 6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 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
8、主要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在湖北省内设立售后服务网点。若已有售后服务网点,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 “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比选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14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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