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2025年-2026年培训课程及师资采购项目公开询比(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 2025年-2026年培训课程及师资采购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公开询比(比选)采购活动。
1.采 购项目简 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中国铁塔 2025年-2026年培训课程及师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JSZB-2025-15187 )。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为做好中国铁塔 2025年教育培训工作,根据总部培训计划,对长期、多次使用的培训课程及师资进行框架采购。通过采购外部优秀师资课程,满足企业内部无法满足的师资课程需求,确保学员能够学习到国内外最新、最优的知识内容,提升干部员工教育培训实施效果。 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为 449万元(含税) 。
1.6 标段划分:不划分。
1.7 成交单位数量 及成交份额 如下:
| 序号 | 综合排名 | 成交 份额 |
|---|---|---|
| 1 | 第一名 | 30% |
| 2 | 第二名 | 25% |
| 3 | 第三名 | 20% |
| 4 | 第四名 | 15% |
| 5 | 第五名 | 10% |
1.8 ★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 。
响应报价(按 各类师资含税 上限价报折扣)的最高限价为 100%。 供应商响应 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各类师资含税上限价
| 序号 | 师资级别 | 师资条件及标准(至少具备其中两项所列师资对应条件) | 含税上限价(万元半日) |
|---|---|---|---|
| 1 | 一类师资 | 1.世界一流大学(当年QS排名前500)高校正教授及以上专家; 2国家级媒体专栏嘉宾或评论员或国内知名学者; 3大型国企高层管理人员岗位任职超过5年; 4讲师具有同类教学及授课经验不低于15年; 5.至少发表(或翻译)同类项目领域相关书籍或相关学术论文数量1本篇。 | 3.5 |
| 2 | 二类师资 | 1.普通全日制院校正教授及以上专家; 2省级媒体专栏嘉宾或评论员或省内知名学者; 3大型国企高层管理人员岗位任职超过3年; 4.具有同类教学及授课经验不低于10年; 5.至少发表同类项目领域相关论文或具有版权课程1门。 | 2 |
| 3 | 三类师资 | 1.普通全日制院校副教授及以上专家; 2.在中型企业中层管理以上岗位任职超过5年; 3.具有同类教学及授课经验不低于6年; 4.至少发表同类项目领域相关论文或具有版权课程1门。 | 1 |
2 .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 .1 采购范围: 中国铁塔 2025年-2026年培训课程及师资采购项目 。
2 .2 服务期限:自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 2026年12月31日或达到合同上限金额自动终止。
2 .3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
2 .4 服务标准:满足国家相关规定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
3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3 .1 依法设立: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 2 控股管理关系: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 3 自然人股东 :
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 4 高级管理人员 :
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5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
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6业绩要求
自 2022年7月1日至询比(比选)公告发布之日(不含)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备至少1份含税金额在2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同类项目业绩。
同类 业绩 指:包含课程或师资服务的线下培训类项目。
3.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7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或总部“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培训服务类“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 11)供应商总部培训服务类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尚未出具事故责任认定报告的,不得参加总部所属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 12)供应商非集中采购项目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不涉及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或恢复合作后再次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总部)充分竞争采购领域非集中采购项目产品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 13)因撤销投标响应文件,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全国或总部充分竞争采购领域培训服务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3.8其他要求:法律法规及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3.9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10转包或分包: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
4 .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 “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询比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14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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