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炼焦车间催化剂购置项目公告
河北
-邯郸市
业主单位
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炼焦车间催化剂购置
谈判采购公告
- 采购条件
本项目 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炼焦车间催化剂购置 ,项目业主为 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采购人为 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谈判采购 。 -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范围: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仅供参考)
计量单位
数量
1
催化剂
详见技术要求
m³
91.58
2.2交货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60 日历天内(包含 60 日历天);
2.3交货地点: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现场;
2.4技术 性能指标:符合第五章 “技术要求”及产品质量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在人员、专业技术、材料、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制造商;
3.1.2财务要求:/;
3.1.3业绩要求: 2022年7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焦化行业焦炉烟气脱硫脱硝系统低温催化剂(180-400℃)的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扫描件为准,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 ;
3.1.4信誉要求:
(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 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5其他要求:
( 1)本项目仅允许与本次采购相适应供货能力的制造商参与;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
( 3)与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并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
3.2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 于 2025年 7 月 1 1 日09:00时至2025年 7 月 1 7 日17:00时 (北 京时间,下同),登录 “” (登录网址为: ,下载谈判文件。
4.2参与流程:登录“”(推荐使用IE9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未注册用户请先注册)→点击“我要参与”查找本项目→点击“购买文件”→支付标书费→上传缴费凭证(我的项目中)→购标申请审核通过→下载谈判采购文件。
CA 办理:本次采购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可酌情选择河北冀中 CA或上海冀中CA进行项目投标。
上海冀中 CA 办理,服务热线:400-820-6660
河北冀中 CA办理. hebca.com,服务热线:400-707-3355
4.3在“”上关于操作的事宜,包括注册、提交购标申请和投递等有关操作可咨询服务支持电话(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4.4谈判文件售价500元 /套 ,售后不退。
标书费缴纳方式:转账或电汇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营业部
账号: 9550880229375800177
行号: 306121000017
注:缴纳标书费时,需备注项目名称、标包,仅接受企业账户缴纳。缴纳成功后,请及时上传缴费凭证并与代理公司联系审核。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7月11日至2025-07-1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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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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