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第五支队劳务服务(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BN-省本级-2025-02407.1B1
项目名称:总队第五支队劳务服务(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48,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12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总队第五支队劳务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总队第五支队劳务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竞争性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税收缴纳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1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一年内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开标前六个月内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证明;
(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的投标人;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
(6)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8)供应商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