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钞长城贵金属有限公司2026-2028年LBMA负责任采购第三方鉴证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中钞长城贵金属有限公司2026-2028年“LBMA负责任采购”第三方鉴证服务采购(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540FW20250311-1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钞长城贵金属有限公司2026-2028年“LBMA负责任采购”第三方鉴证服务采购(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成都印钞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中钞长城贵金属有限公司2026-2028年“LBMA负责任采购”第三方鉴证服务采购由成都印钞有限公司承办项目招标工作,招标结果中钞长城贵金属有限公司使用,由中钞长城贵金属有限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向中标人支付货款。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钞长城贵金属有限公司2026-2028年“LBMA负责任采购”第三方鉴证服务采购;
2.2、招标范围:中钞长城贵金属有限公司作为LBMA合格交割清单的金银精炼商,需按照LBMA要求实施LBMA的责任采购指南,获得黄金白银供应链尽职调查实践的第三方鉴证,根据鉴证准则要求对第三方鉴证服务进行采购;
2.3、服务要求:投标人须按照ISAE 3000 修订版鉴证准则对需方上年度黄金白银供应链尽职调查政策和流程进行鉴证,并向LBMA提供所需鉴证报告,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3.1审核需方年度合规报告。
2.3.2鉴证需方管理团队,现场检查采购、仓库、生产、业务部门。
2.3.3鉴证需方黄金白银供货商名录,黄金白银管理体系,供应链尽职调查政策及方法,供应链风险评估情况,交易文件及交易记录,黄金白银运单、出入库单、化验单等是否符合LBMA负责任采购要求。
2.3.4鉴证交付成果应包括以下三份关键报告:关于需方合规报告(公开)的独立鉴证报告;关于需方的原产地附件(机密)的独立鉴证报告;提交需方管理层的报告(机密)。
2.3.5第一年进行合理水平的鉴证,第二三年进行有限水平的鉴证;每年度的一季度之前完成鉴证并且按照LBMA要求的时间截点完成相关报告提交。
2.4、服务期:3年,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2.5、服务实施地点:成都市温江区黄金路191号中钞长城贵金属有限公司;
2.6、采购预算:40万元(含税),37.74万元(不含税)
中标供应商数量: 1 。
中标供应商成交份额: 1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资质要求:1LBMA批准的审计服务提供商(需提供LBMA官审计服务提供商名录截图并加盖公章);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经审计无保留意见的2023年、2024年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提供2024年的经审计无保留意见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投标人最近月份的财务状况表;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业绩;
(4)信誉要求: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记录);2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有严重失信与经营异常记录(须附“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3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须附承诺函)。
(5)其他要求:不接受被列入中国印钞造币集团有限公司及成都印钞有限公司黑名单企业及其参股控股企业报名;不接受中国印钞造币集团有限公司及成都印钞有限公司限制准入供应商,不接受成都印钞有限公司不合格供应商报名。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