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科技(广东)有限公司配网电缆电子标签安装采集技术服务项目(第一批)(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广东
-深圳市
2025年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科技(广东)有限公司配网电缆电子标签安装采集技术服务项目(第一批)(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 项目 编号: CG2100022002067981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5年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科技(广东)有限公司配网电缆电子标签安装采集技术服务项目(第一批)(二次招标) , 招标人为 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 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 出资比例为 100% , 资金已落实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 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述: 本项目共1个标的,1标包,采购内容为现场作业人员对电缆及通道安装电缆工井和电缆的电子标签,实现管廊电子化资料智能化管理,按照要求对配网管廊及工井进行信息采集,提升配网管廊基础数据普查工作效率及数据质量水平,提升管廊数字化建设水平。
本采购项目合同签订主体为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2.2 招标范围 : 本项目共1个标的,1个标包,采购内容为现场作业人员对电缆及通道安装电缆工井和电缆的电子标签,实现管廊电子化资料智能化管理,按照要求对配网管廊及工井进行信息采集,提升配网管廊基础数据普查工作效率及数据质量水平,提升管廊数字化建设水平。
框架采购协议承诺的采购金额详见标的清单中的概算金额,采购金额允许上下限浮动比例(-20%,+20%)。框架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协议期未满,实际采购量达到承诺采购量上限时,自动终止框架协议。协议期届满,中标人实际采购量在承诺采购量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承诺采购量下限的,自动延长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2.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深圳 。
2.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2.5 招标 分类 : 框架 ( 框架采购协议承诺的采购金额详见标的清单中的概算金额,采购金额允许上下限浮动比例(-20%,+20%)。框架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协议期未满,实际采购量达到承诺采购量上限时,自动终止框架协议。协议期届满,中标人实际采购量在承诺采购量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承诺采购量下限的,自动延长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
2.6 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招标文件费用。
| 序号 | 标的编码 | 标的 | 概算金额(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标包编码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金额(万元) | 服务期/工期 |
|---|---|---|---|---|---|---|---|---|---|---|
| 1 | CG2100022002067981001 | 标的1:2025年配网电缆电子标签安装采集技术服务项目(第一批) | 9 0 0 | 1 | CG2100022002067981001001 | 1 | 标包1:配网电缆电子标签安装采集技术服务项目(第一批) | 9 0 0 | 0.05308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 |
备 注: ( 1 ) 除不受限制的特殊包外,一个投标人在一个 标的 中最多只能中不超过最大中标包数的标包。
( 2 ) 预计采购金额为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具体委托量为准。部分标包,特别是预计量少的标包,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的情况,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 适用于框架招标项目 )
( 一 )其它关键 要素:
(1)报价表及报价要求: 详见报价清单,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投标单价不得超过最高单价限价。
( 2 )结算方式: 本项目采用据实结算方式,结算金额=∑中标单价*实际结算数量
( 3 )各项目信息清单及其它附件对应附件表:
| 标的名称 | 标 包 名称 | 附件 |
|---|---|---|
| 2025年 配网电缆电子标签安装采集技术服务项目(第一批) | 标包1: 配网电缆电子标签安装采集技术服务项目(第一批) | 附件1: 2025年 配网电缆电子标签安装采集技术服务项目(第一批) -技术规范书 ; 附件2: 报价明细表 |
(4) 框架招标有效期及要求: 【框架采购协议承诺的采购金额详见标的清单中的概算金额,采购金额允许上下限浮动比例(-20%,+20%)。框架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协议期未满,实际采购量达到承诺采购量上限时,自动终止框架协议。协议期届满,中标人实际采购量在承诺采购量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承诺采购量下限的,自动延长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 内容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非法人组织,提供主体资格合法存续的证明文件;分支机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授权应加盖委托人公章且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不接受自然人参与。
2 | 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2-2024年报告。如2024年报告未发布,则提供相关原因声明及2021-2023年报告;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审计意见非“否定意见”或非“无法表示意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事业单位应提供2022-2024年经批准的财务报表,如2024年报表未发布,则提供相关原因声明及2021-2023年报表;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
3 |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2专用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1 | 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4级及以上。 备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5年第30号令)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自2025年7月1日起,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为有关持证企业自动换发电子证照,换发后许可证有效期不变。原“三级”自动变更为“二级(110千伏以下)”,“四级”自动变更为“三级”,“五级”自动变更为“三级(10千伏以下)”。换领前及换领后许可证延续过渡期为2025年7月1日至12月31日,过渡期内有效期届满的许可仍为有效许可,可继续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活动。 | 标的1:2025年配网电缆电子标签安装采集技术服务项目(第一批)
4.招标文件获取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