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卡普河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施工第三标段
新疆
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卡普河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施工第三标段 (项目名称) 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卡普河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施工第三标段 (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卡普河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施工第三标段 (项目名称)已由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水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对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卡普河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报告(代可研)的批复伊州水发〔2025】110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新源县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国家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申请国家资金80%、地方配套资金20% ,招标人为 新源县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新源县阿克其牧业村、加尔乌提克勒牧业队 ;
2.2 工程规模: 5193290.90 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全套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补疑文件所示范围全部内容; ;
2.4 最高控制价: 5193290.90 元;其中可竞争金额 4983290.90 不可竞争金额 210000.00 元(含暂列金 210000.00 元,暂估价 0.00 元及其他项 0.00 元)
2.5 标段划分(如有): 1 个;
2.6 质量要求: 合格 ;
2.7 工期要求:总工期 111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暂定贰级(含) 及以上 资质,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级 水利水电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 中级 职称。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04 20: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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