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镇民主村冷库仓储建设项目(货物部分)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吉林
本 采购项目 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云平台( https//上发布,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谈判 。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DRZB[2025]-JLHW03(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备案编号:采购计划备—[2025]—00069号:采购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78号)
项目名称: 长白镇民主村冷库仓储建设项目(货物部分)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项目预算总金额: 1,035,742.30元
采购计划总金额(最高限价): 1,035,742.30元
谈判项目简介:本项目为长白镇民主村冷库仓储设备采购及安装。详见 “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所示全部内容。
设备交付地点:长白县长白镇民主村。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年度 11月30日前将货物交付项目现场完成安装和调试,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质量目标:满足采购人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并符合国家对相关货物和服务质量验收标准。
二、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2.1.1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本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且年检合格的 营业执照 (描述: 经营范围符合本采购项目 )
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