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县公司7号定冷水换热器(第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山东
-济宁市
正在报名中
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 GX-202506-007601
二、采购单名称: 邹县公司7号定冷水换热器(第二次)
三、采购单位: 华电山东物资有限公司
四、采购方式: 公开询比采购
五、采购类型: 货物
六、报价方式: 整单报价
七、报价截止时间: 2025-07-18 09:00
八、交货时间: 2025-09-15
九、备注: 报价商必须满足询比资格条件,在平台报价时按要求上传所需要的证明附件,否则报价无效并纳入供应商评价。报价商对所报产品性能及服务有逐项落实的义务,必须满足现场生产实际要求,报价前须联系专业技术人员确定实际参数及交货期;报价后不履约将纳入供应商评价记录,电商平台订单确认后一周内联系业主技术负责人签订技术协议并扫描发送至,否则取消成交资格。报价供应商若存在串通报价行为,一经落实,将按照供应商管理评价体系,列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录。
十、采购清单
序号 | 采购人 | 物资名称 | 税率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用途 |
---|---|---|---|---|---|---|---|
1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邹县发电厂 | 冷却器 | 13% | 冷却器\NT150SCD-16\2.5MPa | 台 | 2 |
十一、资格条件内容:
1. 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技术规范书要求。
3. 供应商必须为板式换热器生产厂商或其授权代理商(须提供有效授权书),且板式热交换器生产厂家产品安全注册证书为A4等级及以上。
4. 业绩要求:供应商应至少有三项火力发电机组用板式换热器供货合同业绩(包括合同封面、双方盖章和签字日期页、合同或技术协议中的施工范围等主要信息,资格审查时,不提供合同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以及合同业绩对应的发票,合同业绩为进口产品的需额外提供进口产品证明(如报关单等)。所有有效业绩中换热面积≥500㎡的板式换热器数量总计不少于2台,若合同中无相关参数的应附包含换热面积参数的真实设备信息资料如设备铭牌等(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以供评审确认,无支撑材料的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