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四〇四医院射频微针治疗仪(三次)招标公告
四川
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7012024000430
项目名称:射频微针治疗仪(三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8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及培训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如使用进口产品参加投标且非投标人自己生产的,需提供制造商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若非制造商直接授权,要求提供制造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完整授权关系文件)。(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配套使用耗材若为医疗器械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投标时提供配套耗材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若耗材产品是通过设备整机注册的,则提供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