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2025光启讲堂视频公开课摄制宣传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10104000250523112553-04245856
项目名称: 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2025“光启讲堂”视频公开课摄制宣传服务项目
预算编号: 0425-W00003959
预算金额(元): 1650000元 ( 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1650000元 )
最高限价(元): 无
采购需求:
包名称: 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2025“光启讲堂”视频公开课摄制宣传服务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65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16集视频公开课、对参与公开课录制的主讲教师进行相关培训,及后续相关宣传推广,所有音视频内容至少在上海市级广播电视台及旗下新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推广。(具体项目内容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至合同规定服务内容全部完成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残疾人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