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设备更新项目(CQS25A02457)公开招标公告
重庆
本项目保证金支持电子投标保函形式,如需申请保函请点击右上角“申请投标保函”
项目概况: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设备更新项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8月5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 CQS25A02457
项目名称: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设备更新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2,150,400.00元
最高限价:2,150,4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教学楼设备 | 2,150,400.00元 | 1 | 批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最高限价总计:2,150,4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内到货、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交予采购人正常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
2.1投标人所投的货物制造商若全部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提供其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2投标人所投的货物制造商非全部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以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形式,将其合同总份额的30%及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制造商,该分包意向协议合同份额的60%及以上应当分包给小微企业制造商,投标人提供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投标产品名称、制造商名称、制造商中小微型企业等级、合同份额、合同份额所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分包意向协议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应提供承担所分包份额的中小企业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未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且资格审查不通过。
2.3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且为合同总份额30%及以上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提供其承担合同份额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定)和其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7月15日 至 2025年7月22日。
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30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
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5年7月15日-2025年7月22日17:00时。
2.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05 14: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