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人寿龙集采2025年互联网业务线上营销宣传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2025年互联网业务线上营销宣传项目 ,招标人为 建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 项目内容
1、 项目名称:2025年互联网业务线上营销宣传项目
2、 项目编号:JYZX-ZB-SH-2025-00063
3、 服务内容:
(一) 线上营销宣传素材制作
1.以公司在售产品为基础,结合市场及营销热点,进行微信原创文案撰写及配图。
2.结合重大司务热点、品牌新闻以及重要营销节点设计制作原创推广图文、小型互动H5、电子海报、小视频等营销材料;通过设计制作产品服务推广营销材料,满足日常产品展示与推广、用户持续互动、用户活跃等运营需求。
3.大型互动H5及小程序制作。通过开发设计用户互动游戏、互动抽奖等场景,提升手机银行、建信人寿官方微信、建信人寿APP等移动端客户新增数与活跃度。
4.联合总行及我司其它部门进行营销活动的策划、开发上线,制作广告活动页面、视频等各类配套营销素材。
(二) 线上营销活动运营支持
负责在线抽奖活动的奖品采购、发放、税费代缴,设专人负责客户沟通,确认中奖客户收件信息,处理可能的客诉。
(三) 线上营销宣传能力支持
1.负责采购新媒体运营所需的排版、编辑、内容存储等运营工具。
2.负责微信小程序、微信红包封面平台、第三方直播平台等新型互联网营销平台的物料采购、制作与账户运营。
3.负责提供新媒体运营所需的流量监测、数据分析等服务。
4、 报价要求: 本项目预算258万元,129万元/年,最终结算不超过预算金额。
5、 服务期限: 自合 同生效 起1年,服务期满前如双方未书面提出异议则自动续期一年。
6、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置
7、 本项目投标单位中选取3家入选,如投标单位报名或有效投标单位不足7家,中标供应商数量不得大于等于有效投标供应商数量的50%。如投标单位报名或有效投标单位不足5家,本项目重新招标。
二、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持有效的营业执照;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拥有有效的内控合规、风险管控、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
3、 未被监管机构通报或被其他同业禁入、未出现重大消费者侵权行为。
4、 投标人具备拥有有效的内控合规、风险管控、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
5、 投标人具备未被监管机构通报或被其他同业禁入、未出现重大消费者侵权行为。
6、 投标人需提供一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签订或在服务期内)的互联网营销宣传项目案例(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7、 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上海分站可查询);
8、 投标人当前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 投标人当前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10、 投标人当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纳入“经营异常名录”;
12、 投标人当前未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政处罚信息”中“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行政拘留、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务、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行政处罚期内;
13、 投标人承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行政拘留、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务、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行政处罚期内;
14、 投标人承诺未被官方媒体或主管部门官网公布了注销、解散、停业、破产等相关负面舆情信息;
15、 投标人承诺当前不存在作为被告涉嫌重大侵权的法律纠纷,或涉诉事由与建信人寿采购项目密切相关;
16、 投标人承诺当前未处在被建信人寿总公司禁用期内;
17、 投标人需提供在供应商注册地人社机构查询的最新月份的公司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自公告发布之日前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
1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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