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川工环院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新增2025-2027年度供应商库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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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川工环院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新增2025-2027年度供应商库项目 项目 公开比选公告
四川省川工环院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作为 比选 人,根据 公司 需要,现通过 公开比选的方式进行 四川省川工环院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新增 2025-2027年度 供应商 库 项目采购 ,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1.1 比选 人: 四川省川工环院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2项目名称: 四川省川工环院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新增 2025-2027年度 供应商 库 项目 。
1.3 比选 范围 : (1) 水土保持库 ; (2) 环境监测库 ; (3) 生态专项评价库 ; (4) 地下水(土壤)专项评价库 ; (5) 非工程类咨询库 ; (6) 运营管理库 ; (7) 其他工程类物资库 。
1.4服务期限: 3 年。
1.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技术合格标准;满足现行政策文件、上级主管部门及 比选人 相关要求。
2. 比选 内容 :
2.1为提升采购效率 、 降低采购成本 、 保证采购质量 、 降低风险、增强管理规范性, 四川省川工环院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采用公开 比选 方式 新增 2025-2027年度 供应商 库 项目 ,本次共计 新增 7 个 标段供应商 库,分别是 : (1) 水土保持库 ; (2) 环境监测库 ; (3) 生态专项评价库 ; (4) 地下水(土壤)专项评价库 ; (5) 非工程类咨询库 ; (6) 运营管理库 ; (7) 其他工程类物资库 。
2.2本次 比选 内容中每 1个库为1个标段,共 7 个标段,每 1个标段将分别进行评审(详见 比选 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形式审查、资格审查、响应性审查均满足 比选 要求,详细评审综合得分由高到低依次进行排名,排名靠前的规定数量 的 中标候选人 为本项目中标人。 中标入库的 供应商 接受 四川省川工环院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的委托进行相应 服务 或提供相应货物 。每个标段(每个库)名称及入库的中介服务单位数量如下 :
1标段: 水土保持库 , 按照排名顺序,不超过 1 名水土保持单位 进入水土保持 单位库 。
2标段: 环境监测库 , 按照排名顺序,不超过 2 名 环境监测 单位 进入 环境监测 单位库 。
3标段: 生态专项评价库 , 按照排名顺序,不超过 2 名 生态专项评价 单位 进入 生态专项评价 单位库 。
4标段: 地下水(土壤)专项评价库 , 按照排名顺序,不超过 3 名 地下水(土壤)专项评价 单位 进入 地下水(土壤)专项评价 单位库 。
5标段: 非工程类咨询库 , 按照排名顺序,不超过 9 名 非工程类咨询 单位 进入 非工程类咨询 单位库 。
6标段: 运营管理库 , 按照排名顺序,不超过 6 名 运营管理 单位 进入 运营管理 单位库 。
7标段: 其他工程类物资库 , (包括燃气、蒸汽节能设备、污水处理设备、供排水运维管理设备、生态防洪类项目所需材料等) , 按照排名顺序,不超过 4 名 其他工程类物资(包括燃气、蒸汽节能设备、污水处理设备、供排水运维管理设备、生态防洪类项目所需材料等) 单位 进入 其他工程类物资(包括燃气、蒸汽节能设备、污水处理设备、供排水运维管理设备、生态防洪类项目所需材料等) 单位库 。
3. 比选申请人 资格条件:
3.1 比选申请人 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比选申请人 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 一 年 内或成立至今 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未出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被列入工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3.3 财务状况基本要求: 比选申请人 近一年内或成立至今财务状况无亏损或净资产大于 0 ;
3.4 业绩基本要求: 比选申请人 近 三 年内或成立至今至少具备一项正在实施或已完成的类似业绩(此处 “成立至今”系针对于成立不满 三 年的公司) ;
3.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3.6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3.7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
3.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
3.10 比选申请人 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
3.11 比选申请人 没有被有关部门明文规定市场禁入 ;
3.12 比选申请人 近三年提供的服务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各级国资监管部门通报 ;
3.13 本次 比选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1 4资质要求:
2 标段:需具有C MA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4.获取 比选 文件的方式:
4. 1. 文件获取时间(即报名时间): 自 202 5 年 7 月 15 日至202 5 年 7 月 21 日 。
4. 2. 比选 文件 售价: 0 元 。
4. 3. 获取方式:凡有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潜在 比选申请人 ,请于获取 比选文件 时间内 注册并登录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电子招采平台网站( #/index ),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资料下载 - 供应商操作手册)获取 比选文件 (拟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 比选申请人 ,应分标段 单独报名 ) 。
4. 4. 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获取本 比选文件 ,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 比选文件 的 比选申请人 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5. 比选申请文件 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 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 5 年 7 月 23 日 10 时 0 0 分 (北京时间)地点为: 四川省川工环院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20号8楼) 。
5.2 比选申请文件 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 比选文件 规定的 比选申请文件 不予接收。 ( 注: 本次招标 接受邮寄 的 比选申请文件,选择邮寄方式的比选申请人须自行保证比选申请文件密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同时邮寄未密封的 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一份,以便通过邮箱发送比选申请文件接收通知 : ( 1) 在收到比选申请文件后,会以 邮件 形式通知相应比选申请人以作签收的凭证; ( 2) 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比选文件规定的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以实际收到的时间为准(即以 邮件 通知的时间为准); ( 3) 以下几种情况出现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拒收比选申请文件: 1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 。 特别提醒: 如选择 邮寄比选申请文件请使用顺丰快递,选择其他快递公司邮寄比选申请文件造成的文件丢失,比选人概不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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