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2025年(齐齐哈尔)梅里斯全域摄像头延保项目(三次)
黑龙江
-齐齐哈尔市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2025年(齐齐哈尔)梅里斯全域摄像头延保项目(三次) 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2025年(齐齐哈尔)梅里斯全域摄像头延保项目(三次)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2025年(齐齐哈尔)梅里斯全域摄像头延保项目(三次)
1.2 项目编号: GPDI-BF-2025-01898(3)
1.3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1.4 采购代理机构:
1.5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项目资金已落实
1.6 采购项目概况:不含税金额: 72.4 3 万元,含税金额: 76.78万元,预估税率6% 。
1.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分包。
1.8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中选数量为 1个,中选份额100%。
1.9 本项目最高限价: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 100.00%。应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否决。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内容:梅里斯区全域覆盖高点监控摄像头延保服务。
| 类别 | 采购内容 | 品牌型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期限 | 不含税单价(元) | 不含税总价(元) | 预估税率 | 含税总价(元) | 
|---|---|---|---|---|---|---|---|---|---|
| 摄像头延保 | 公共安全设备 *3KM双光谱热成像摄像机 | 海康威视( DS-2TD62DU-50) | 4 | 个 | 2年 | 15000.00 | 60000.00 | 6% | 63600.00 | 
| 公共安全设备 *5KM双光普热成像摄像机 | 海康威视( DS-2TD62DU-100) | 22 | 个 | 2年 | 21000.00 | 462000.00 | 6% | 489720.00 | |
| 公共安全设备 *11KM双光普热成像摄像机 | 海康威视( DS-2TD82DU-190) | 1 | 个 | 2年 | 26300.00 | 26300.00 | 6% | 27878.00 | |
| 运营监管 | 运营监管服务 | / | 1 | 项 | 1年 | 176000.00 | 176000.00 | 6% | 186560.00 | 
| 合计 | 724300.00 | / | 767758.00 | 
2.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3合同签订方式:框架协议+订单。
2.4服务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入场时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人员准备。
2.6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技术标准要求及采购人要求。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企业组织:参选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2 控股管理要求:
(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3.3 增值税专用发票: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4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在最近三年(2022年06月01日起)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 6)在最近五年(2020年06月0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在最近五年(2020年06月0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黑龙江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投标同类产品/服务“中国铁塔全国/黑龙江省供应商黑名单”。
3.5 业绩要求:参选人提供自 2023年01月01日起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不含)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须具备同类业绩(延保服务类),且同类项目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50万元。
注:( 1)业绩金额以签订的合同对应的发票金额为准(合同签订时间及发票时间为自2023年01月0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不含)止)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封面、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合同大签页;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的有效订单。须提供发票及发票查验截图。上述信息不全或材料模糊不清晰,评审委员会可能会作出不利于参选人的判定,以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结果为准;
( 2)业绩证明材料若查实作假行为,则参选人将被列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黑名单;
( 3)发票查验。
3.6 具备本项目延保设备对应的制造商授权。
3.7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或违法分包。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 “评审办法”,凡未通过
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18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