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广东省司法所法治建设素养提升工程培训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广东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PCGD252145FC210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广东省司法所法治建设素养提升工程培训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需求调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5-07-10,更正为:2025-07-16。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7-16 09:30:00,更正为:2025-07-21 14: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07-16 09:30:00,更正为:2025-07-21 14:30:00。
原招标文件“ 三、服务期限 ”中的“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15 日前完成,期间分 10 期开展培训,每期培训时间为 7 天(含往返时间,第 1 天下午报到,第 2 天至第 6 天全天上课,第 7 天上午结束后返程)。 ”更正为“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15 日前完成,期间分 7 期开展培训,每期培训时间为 7 天(含往返时间,第 1 天下午报到,第 2 天至第 6 天全天上课,第 7 天上午结束后返程)。 ”
原招标文件“ 五、培训工作计划要求 ”中的“ 分 10 期开展培训,每期培训时间为 7 天,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前完成。要求针对培训内容进行课程设计,所设课程符合项目实际、内容生动,且时间安排合理,满足司法所工作人员业务要求。 ”更正为“ 分 7 期开展培训,每期培训时间为 7 天,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前完成。要求针对培训内容进行课程设计,所设课程符合项目实际、内容生动,且时间安排合理,满足司法所工作人员业务要求。 ”
招标文件中其他提及培训期数的,均更正为“7期”。
原招标文件“ 九、费用支付方式 ”中“ 2 期:支付比例 40% ,在成交供应商完成项目(培训课程) 50% 时,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等额发票后(发票需符合采购人财务要求)的十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40% ; ”更正为“ 2 期:支付比例 40% ,在成交供应商完成项目(培训课程)超过 50% 时,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等额发票后(发票需符合采购人财务要求)的十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40% ;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5年07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3.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4.参与本项目指引:供应商进入系统后,依次点击“项目电子交易一应标一项目投标”菜单,选择“未参与项目”选择要投标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详情页面。在投标项目详情页面,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若存在联合体投标,输入供应商名称关键字查找并关联其他联合体供应商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参与”完成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5.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6.请投标/报价人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报价。
7.在开标/唱价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报价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开标/唱价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解密时限为主持人开启远程解密起30分钟内完成。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唱价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广东省司法厅
地 址: 广州市政民路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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