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桥县农村人居环境改造提升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河北
【吴桥县农村人居环境改造提升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吴桥县农村人居环境改造提升项目设计 已由 吴桥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以 关于吴桥县农村人居环境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吴发改计字【2024】4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吴桥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县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财政资金占比100% ,招标人为 吴桥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115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对吴桥县区域内 4 个乡镇的 151 个行政村的人居环境进行改造提升,修建农村道路616033平方米,村内街道硬化869539平方米,广场硬化117780平方米,安装路灯8272盏,修建排水管道13250米,修建坑塘护栏31450米,修建水簸箕45个;建设地点:吴桥县区域内的 4 个乡镇 151 个行政村,其中东宋门乡 12 个行政村、铁城镇 84 个行政村、曹洼乡 24 个行政村、桑园镇 31 个行政村。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15万元。 计划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30天内完成。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的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2.2招标范围:吴桥县农村人居环境改造提升项目设计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3其他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中级职称及以上注册执业证书。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05.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21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