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煤矿集团北辛窑煤业有限公司1#主通风机风叶、轮毂、轴承箱更换及轮毂、轴承箱维修项目二次公告
山西
-忻州市
大同煤矿集团北辛窑煤业有限公司1#主通风机风叶、轮毂、轴承箱更换及轮毂、轴承箱维修项目二次公告
(采购编号:JNC202-CG-250620179 、 SXZB-2505155111JNMF1551/01 )
采购 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忻州市/宁武县
一、采购条件
本大同煤矿集团北辛窑煤业有限公司1#主通风机风叶、轮毂、轴承箱更换及轮毂、轴承箱维修(采购项目编号:JNC202-CG-250620179 、 SXZB-2505155111JNMF1551/01 ),已由 大同煤矿集团北辛窑煤业有限公司以北辛窑党委会 (2025)4号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大同煤矿集团北辛窑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
标段(包)内容:1#主通风机风叶、轮毂、轴承箱更换及轮毂、轴承箱维修(详见采购需求)。
2.2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具备维修条件后15天内完成
2.3 服务地点:大同煤矿集团北辛窑煤业有限公司
2.4 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 近年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单级动叶可调轴流式通风机维修业绩。
类似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
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如合同协议书中未体现单级动叶可调轴流式通风机维修,还需提供能体现修理单级动叶可调轴流式通风机的技术协议书,技术协议需双方签字盖章)。
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并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3.3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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