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坝河镇通村道路水毁修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ZX-AK-2025(009)
项目名称:2025年坝河镇通村道路水毁修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81,8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5年坝河镇通村道路水毁修复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981,8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981,8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公路工程施工 | 2025年坝河镇通村道路水毁修复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981,800.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完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坝河镇通村道路水毁修复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坝河镇通村道路水毁修复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审计报告: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企业财务报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4、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单位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