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派园A1、A2等停车场充电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安徽
肥西县派园A1、A2等停车场充电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肥西县派园A1、A2等停车场充电站建设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肥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肥西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2505-340123-04-05-775417
1.4 招标人:肥西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肥西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肥西县派园A1、A2等停车场充电站建设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5AEEWZ00104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AEEWZ00104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
2.6 建设规模:拟在肥西县内5个停车场开展充电站项目建设,本项目电压等级为10千伏,拟总计建设71个充电终端,包含箱变、快充设备、指引牌、防撞柱、灭火器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答疑、清单及控制价等。
2.7 合同估算价:700.0万元
2.8 交货及安装周期: 60日历天
2.9 交货及安装地点: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
2.10 招标范围:拟在肥西县内5个停车场开展充电站项目建设,本项目电压等级为10千伏,拟总计建设71个充电终端,包含箱变、快充设备、指引牌、防撞柱、灭火器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答疑、清单及控制价等。
2.11 项目类别:与工程无关
2.12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和承试类均为五级及以上)。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 自 20 20 年 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充电桩供货及安装业绩 ( 含供电施工相关) ,且单个合同 金额不少于 400万元 。
3.1.3 财务要求:/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5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不采用)。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4 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05 10: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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