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角水厂工艺提升工程项目-自控及设备采购项目
浙江
项目编号: 新网 2025(078)号
本次招标项目 大三角水厂工艺提升工程项目 -自控及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绍兴市上虞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虞发改核准〔 2024〕5 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绍兴市上虞区供水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 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自控及设备 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 。
一、本次招标内容
1.1 大三角水厂工艺提升工程项目 -自控及设备采购项目,处理规模不小于15万吨/日 ,本次主要采购内容为 自控平台整体升级、 PLC控制系统、自控仪表设备、智慧水厂、臭氧系统、次钠系统、工艺设备、 防雷系统、布气系统、中控室、机房系统 等 ,包含设备、配件、安装、系统集成、培训、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详见清单、图纸以及技术要求) 。
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 ? 估算造价 3986 万 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
1.2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 否
1.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R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给水厂(处理规模不小于15万吨/日),且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包含工艺和自控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2竣工验收报告。以上二者缺一不可。如以上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处理规模或安装的,则须提供业主证明(加盖业主单位公章有效)或设计文件或发改委批复文件等材料。如为总承包合同,则另需提供相应分包合同、清单以及业主自控系统金额证明材料,或附能证明项目规模的加盖出图章的图纸。
2.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必提供外证或自证材料,由招标人在定标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3.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级及以上 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
4 .本次招标(□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5 .企业完成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统一市场主体库注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