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人民医院三级综合医院创建服务能力提升专项债项目彩超设备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安徽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WH09CG2025HW6421(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 FS34022520250323 号)
项目名称: 无为市人民医院三级综合医院创建服务能力提升专项债项目彩超设备采购( 二次)
预算金额: 80万元
最高限价: 80万元
采购需求: 无为市人民医院 拟采购彩色超声诊断仪 壹 台 , 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30日历天
本项目 是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 符合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 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之规定, 不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如下 : 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采购文件约定方式进行质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生产厂家投标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
( 2)经销/代理商投标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医疗器械)。
3.2信用要求: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注: “有效”是指“ 情形 ” 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对供应商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