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融通燕子山庄有限责任公司强制性改造项目工程监理比质比公告
山东
-济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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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融通燕子山庄有限责任公司强制性改造项目工程监理比质比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济南融通燕子山庄有限责任公司强制性改造项目工程监理服务(编号:gkbz2025071500002)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济南融通燕子山庄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济南融通燕子山庄有限责任公司强制性改造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 济南融通燕子山庄有限责任公司强制性改造项目工程监理 | 1 | 项 |
项目计划工期为: 自监理合同签订并甲方签署正式进场指令起,全部工程建设通过竣工验收,直至缺陷责任期(一年)结束,预计455天,详见附件5:监理人员计划需求表 。
建设地点位于: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 。
施工质量安全要求如下: 工程监理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程及标准 。
其他: 无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非法人组织。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4 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工程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监理专业资质。(2)总监理工程师持有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 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可研编制、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3.2.3 供应商与融通集团或下属子公司发生诉讼行为。
3.2.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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