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应急管理局地质灾害隐患应急排危除险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青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青海鼎开竞磋(工程)2025-022
项目名称: 西宁市应急管理局地质灾害隐患应急排危除险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500000.00
最高限价(元): 13792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西宁市应急管理局地质灾害隐患应急排危除险项目(二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500000.00
最高限价(元): 137920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原有山体放坡(坡率1:0.75),新建毛石挡土墙177.50米,新建排水明沟363.20米,土方开挖66750立方米,土方回填28302立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 /
施工工期:7个月(具体开竣工时间按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为100%,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乙级、资质类别:施工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工环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函,格式自拟)。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磋商资格;
(4)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 经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 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磋商资格;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6)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