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第一初级中学食堂托管经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
荥阳市第一初级中学食堂托管经营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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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项目 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荥阳市第一初级中学食堂托管经营项目
2. 项目编号:荥政采 20250022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范围:提供餐饮管理服务团队,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餐饮制作服务、食堂管理(食品安全、食品安全相关责任的承担及食堂整个管理流程的规范)、环境卫生管理、食堂设施设备及用具保养维修等。
5.服务期限:3 年(1+1+1 年),合同一年一签。
6.合同要求:中标后先签订一年服务合同,第一年服务期满后,校方及监管单位(荥阳市教育局)视服务质量决定是否续签后续服务合同。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执行,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终止合同。或因政策、学生人数和学生流动情况等因素影响,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就餐人数的调整。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起至所有服务结束
8.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通用食品质量标准和现行食品行业标准及相关食品卫生安全要求;能确保每日用餐的正常供应, 并做到餐品与价格合理匹配、品种齐全, 确保无责任事故、食品及卫生安全事故;满足招标人的相关要求。
9.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 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2)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 4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供应商成立不满的一年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并加盖公章 ,格式自拟);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 5 年 1月1日 以来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有供应商成立时限不足要求时限的,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成立时间提供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书 并加盖公章 ,格式自拟);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等。
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将查询结果附到投标文件中(查询日期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开标时采购人、代理机构根据需要自行核查,如核查情况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采购人、代理机构现场核查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投标人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投标人为无效投标人。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投标人若无法提供查询的需 提供承诺书 并加盖公章 ,格式自拟)。
6.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政处罚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7. 投标人 中标 后必须办理 食品安全责任险 ,经招标人确认后 方可允许提供餐饮管理服务 ,否则取消 中标 资格(提供承诺书 并加盖公章 ,格式自拟)。
8.投标人必须服从招标人的财务管理制度及采购要求制度并全面纳入荥阳智慧食安云监管数字化平台进行统一监管,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提供承诺书 并加盖公章 ,格式自拟 )。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23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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