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2025-2026年小微产数项目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湖南
-湘潭市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 2025-2026年小微产数项目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 项 目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2025-2026年小微产数项目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HNZT-2025-11517 ) ,招标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 标。
1.招标范围
1.1采购内容: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 2025-2026年小微产数项目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1.3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1.4计划工期:按单个项目计算,具体以接到单个项目的订单后,工期以项目订单具体要求为准。
1.5采购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如框架合同履行期限截止时间未到,但框架合同金额已执行完毕,则本项目合同有效期届满;如框架合同履行期限结束,合同金额尚未执行完毕,双方可协商是否签订补充协议继续执行合同。
1.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3名中标人,由综合得分排名第1-3名的中标候选人中标,成交份额分别是60%、25%、15% :
1.7项目预算:采购预估总价为600万元(含税)。
1.8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服务费率2.8%,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服务费费率的取费标准按单个项目总金额的2.8%(最终费率以中标报价为准)计取) 。
1.9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 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前的类似项目相关业绩至少1份,应当满足下列要求: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金额页(如有),签字页) 。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本项目严禁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
2.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3年前的同月同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 6)在最近五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5年前的同月同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在最近五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5年前的同月同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 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24 17: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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