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局集团公司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广湛高铁荔湾区生产生活房屋放线测量邀请函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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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局集团公司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广湛高铁荔湾区生产生活房屋放线测量 邀请函
项目编号: GZ03-FW2025-GZZ12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采购条件
根据广东政务服务网申办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建筑类)事项需提交的材料清单,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广州(不含)~佛山(含)段工程荔湾区段生产生活房屋合计 5栋单体建筑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提交具有相应资质的放线测量服务机构出具的《建筑工程放线测量记录册》。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第 71号令《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第二章 城乡规划勘察与测绘 第十五条,市辖区范围内城市和镇总体规划确定的集中成片的城镇建设用地区域还应当测绘1:500地形图,并且每年更新1次;市辖区范围内建设活动较为集中的其余建设区域还应当测绘1:500地形图,并且每2年更新1次。对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城乡规划建设及重大工程急需的基础测绘成果应当及时更新。广湛高铁项目属重大工程,1:500的地形图需要及时更新,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1:500地形图进行更新。
根据第十六条,城乡规划的实施应当以城乡规划工程测量为基础。城乡规划工程测量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规划建设用地地形及界址点测量。(二)建设工程的放线、验线及规划验收测量。城乡规划工程测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测量规范和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建筑工程的规划验收测量应当与房产测量相衔接。根据上述要求需进行规划建设用地地形测量及界桩点测量,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广州(不含)~佛山(含)段工程荔湾区段生产生活房屋合计5栋开展RTK点测量及地形图测量工作(RTK为现场控制网,用于测图跟放线) 。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经落实,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根据指挥部《关于公布 <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小额项目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次修订)的通知》现邀请贵司参与 广湛高铁荔湾区生产生活房屋放线测量 采购单一来源谈判。
2. 采购项目内容及完成时间
2.1项目完成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建筑工程放线测量记录册》, 直至配合建设单位申办广湛高铁荔湾区生产生活房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止。
2.2项目概况:广湛高铁是国家“八纵八横”高速铁路网,350 km/h沿海铁路客运大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位于广东省境内,线路自广州枢纽广州站引出,沿途经过广州、佛山、肇庆、云浮、阳江、茂名、湛江等市,终至规划湛江北站。代建工程位于广州市、佛山市境内,包括广州(不含)~佛山(含)段、广州枢纽广州白云站至江村西线路所联络线。其中:广州(不含)~佛山(含)段包含DK0+000~DK24+000段广湛高铁正线(含广州西至三眼桥三四线,7.143公里);广州西站至白云站联络线(双线)1.074公里;改建京广上行线1.562公里。
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广州(不含)~佛山(含)段工程荔湾区段生产生活房屋合计 5栋,建筑面积约20465㎡ 。
2.3采购范围:广湛高铁荔湾区生产生活房屋放线测量采购。
2.4采购内容
( 1)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广州(不含)~佛山(含)段工程荔湾区段生产生活房屋合计5栋单体建筑,约20465㎡的建筑工程需进行测量放线工作,并出具符合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的《建筑工程放线测量记录册》,配合建设单位申办白云站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2)更新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广州(不含)~佛山(含)段工程荔湾区段生产生活房屋对应的1:500地形图。
( 3)开展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广州(不含)~佛山(含)段工程荔湾区段生产生活房屋RTK点测量及地形图测量工作(RTK为现场控制网,用于测图跟放线)。工作量详见 下 表 :
广湛铁路(荔湾区段)生产生活房屋放线测量工作量表
| 序号 | 生产生活 房屋名称 | 建筑面积 ( ㎡ ) | 1: 500现状地形图测量(III类) | E级 GPS RTK观测 | 建筑物放线 |
|---|---|---|---|---|---|
| 单位 | 数量 | 单位 | 数量 | 单位 | 数量 |
| 1 | 广州西单身宿舍 | 20400 | 幅 | 0.8 | 点 |
| 2 | 执勤岗亭1 | 6 | 幅 | 0.1 | 点 |
| 3 | 执勤岗亭2 | 6 | 幅 | 0.1 | 点 |
| 4 | 执勤岗亭3 | 6 | 幅 | 0.1 | 点 |
| 5 | 基站 | 47 | 幅 | 0.1 | 点 |
| 合计 | 20465 | 幅 | 1.2 | 点 | 7 |
2.5技术标准和要求
成果应满足国家、广东省及广州市、荔湾区的现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条例等要求,确保广湛高铁荔湾区生产生活房屋顺利办理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6项目最高限价:本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陆 万 肆 仟 肆 佰 贰拾捌 元整( 64428元)。
3.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3.1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3.1.1.谈判响应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或者依法设立的合伙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
3.1.2.资质要求:具备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甲级测绘资质证书。
3.1.3.业绩要求:近五年(20 20 年 7 月~ 202 5 年 7 月)具有铁路工程或公路工程放线测量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3.1.4.人员、设备要求: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需提供相应技术职称证书。 5年以上测量工作经历, 有主持或负责铁路工程或公路工程放线测量工作经历,无不良行为记录。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在本单位服务2年以上,并附社保证明。
技术负责人:工程测量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5年以上测量工作经历,有担任铁路工程或公路工程放线测量技术负责工作经历,无不良行为记录。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在本单位服务2年以上,并附社保证明。
项目技术人员:投入 2名以上(含2名)具有工程师(中级)或以上职称。
3.1.5.财务要求:2022年~2024年(近3年)具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情况。
3.2 谈判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在“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2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3谈判响应人及其投标所列主要人员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的;
3.2.4谈判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 目负责人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3.2.5谈判响应人处在国铁集团有关停标通报的停标期限内的;
3.2.6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的;
3.2.7 谈判响应文件中所列主要服务人员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的
3.2.8其他情形:/。
4.谈判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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