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城乡再生能源(社旗)有限公司一年生产辅助服务招标公告
河南
-南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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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城乡再生能源(社旗)有限公司一年生产辅助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LSHBGC-GZ-2025-034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光大城乡再生能源(社旗)有限公司一年生产辅助服务,项目资金来源为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光大城乡再生能源(社旗)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2.2 项目规模: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配备一台 130t 高温高压水冷振动炉排锅炉和一台 30MW 汽轮发电机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配置一台 400t/d 机械炉排锅炉和一台 7.5MW 汽轮发电机组。
2.3 服务期限:1 年
2.4 招标范围:光大城乡再生能源(社旗)有限公司生产辅助服务人员岗位及人数:生物质行车操作员 4 人,垃圾吊行车操作员 3 人,共计 7 人,其中男性要求年龄 60 周岁以下,女性 50 周岁以下,投标方必须为投标方人员购买不低于 100 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不低于 100万元的雇主责任险(或安全生产险)。在该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雇主责任险(或安全生产险)项下,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死亡时的赔偿金额应不低于人民币 120 万/人,无需提供其他社保。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能满足招标的服务供应能力;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 2 个同类或类似服务的合同业绩,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供应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上合同业绩清单。
3.4 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为严重违法失
信名单;(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4)未被国家税务总局.ht
ml)收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5)不在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不得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限内;(6)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具的
书面文件为准。(7)未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列为黑名单的;(8)投标期间未被招标人或其上级管理公司列为不合格供应商名单的。
3.5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25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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