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北方学院西校区1号学生公寓楼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河北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北方学院西校区1号学生公寓楼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冀发改社会〔2024〕1117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北方学院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河北北方学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16780.00万元;建设规模:河北北方学院西校区1号学生公寓楼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 28450 平方米(地下 1 层,地上 6 层),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23070 平方米,包括宿舍,公共卫生间,活动室,辅导员及管理人员用房,设备房等;地下建筑面积 5200 平方米,包括活动室,设备用房及人防工程;配套建设变电所一栋(总建筑面积 180 平方米,地上 1 层)及室外道路、广场、硬化、绿化、给排水、供暖、供电等工程。 建设地点:河北北方学院西校区院内(张家口市经开区钻石南路11号)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20万元。 服务期限:从招标人书面确认设计单位(团队)后45个日历天内提交全部设计成果文件,施工配合服务直至项目结束。 其他:2.4.1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成果符合国家、省、市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满足招标人设计要求,并达到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要求。中标单位出具的施工图及重大变更必须达到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及指导施工的要求。2.4.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2.4.3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且不限于:河北北方学院西校区1号学生公寓楼建设项目,包括学生公寓楼,配套建设变电所一栋及室外道路、广场、硬化、绿化、给排水、供暖、供电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各专业二次深化设计)、施工图预算的编制,相关变更设计、招标人项目审批时的图纸修改调整、招标人要求的其他技术文件编制以及项目实施、验收、结算、决算、维保过程中提供的技术服务等。(注:本项目为被动式建筑,按绿建一星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的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已执行该通知的企业可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措施表及改革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分类分级表投标,目前未执行该通知的企业可按照企业原有资质投标。 3.1.2其他要求: 投标人及拟派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勘察设计企业进冀信息报送”。 (1)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情况的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全国范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或黑名单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附查询截图,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核实为准);(3)其他要求:1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0 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24 17: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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