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微信便民小程序项目-成交公告
河南
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洛宁单一-2025-1
2、采购项目名称:洛宁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微信便民小程序项目
3、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4、评审日期:2025年07月18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 1 | 洛宁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微信便民小程序项目 | 需解锁 | 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桥铺石杨路17号416号 | 498,000.00 | 元 | 评审价格:498000元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1 | 洛宁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微信便民小程序项目 | 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 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 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 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徐会杰、李会强、李华华(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收取。
收费金额:8,466.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该项目建设需要改造洛宁县不动产登记平台、对接不动产登记平台、实现与登记平台的数据交互、业务联动等多项工作内容,为保证与洛宁县不动产登记平台的有效衔接,保障系统建设的延续性、数据前后的一致性、确保数据的保密性,加之考虑到项目建设时间紧迫,任务非常繁重,需要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2.监管部门:洛宁县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人:洛宁县财政局采购办,监管部门联系方式:需解锁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宁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永宁大道137号
联系人:王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