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市人民医院等离子体灭菌器和心电图机等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建议书编号): SDGP370285000202502000117
采购项目名称: 等离子体灭菌器和心电图机等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250000.00 元,其中:第 二 包 250000.00 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250000.00 元,其中:第 二 包 250000.00 元。
采购需求: 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0 日内供货完成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 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按以下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注:1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2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和第三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按以下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注:1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无须提供任何资质。2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明文件。 3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三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山东) (credit.shandong.gov.cn) 及信用中国(山东青岛)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投标人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青岛政府采购注册并登录后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已注册用户可直接从【供应商报名】入口登录后报名)。未在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无资格参加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