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资源循环产业(湖南)有限公司小型XX拆解线所需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湖南
-株洲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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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资源循环产业(湖南)有限公司小型XX拆解线所需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 条件和方法
1.1 招标 条件
小型XX拆解线所需设备采购项目(编号:gkzb2025071700022) 已 具备招标 条件,经 融通资源循环产业(湖南)有限公司 批准, 现 对本项目实施公开招标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招标竞争 。
1.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 招标 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标包1 | 小型XX拆解线所需设备采购项目 | 1 | 项 |
项目交货期为: 在2025年9月27日前完成全部设备安装调试,生产线投入试运行 。
交货地点位于: 湖南省株洲市 。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如下: 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标准、规范和规程等最新的要求执行 。
其他: (1)采购类型:设备类
(2)采购内容及规模: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需求。
(3)中标人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1名。
★(4)本项目设最高投标总价限价:5600000元(含增值税)。含税投标总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附注,事业单位须提供能体现收入、利润(结余)、负债及资产等关键数据的报表),投标人成立之日不得晚于公告发布日期。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可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最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及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银行转账凭证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社会保障金缴纳证明:提供银行转账凭证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以上)等行政处罚。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
(7)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上述网站查询截图。
(9)投标人未被军委后勤保障部、装备发展部列入采购活动违规供应商名单、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或不在相应限制措施的处罚期或处罚范围内;提供承诺书。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5)投标人被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列入失信名单。
(6)投标人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的【假冒中央企业名单】内。
(7)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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