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管理管护站点维修维护项目(自治区投资)招标公告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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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管理管护站点维修维护项目(自治区投资)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XCCG-GK-250702)
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
一、招标条件
本内蒙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管理管护站点维修维护项目(自治区投资)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国有资金:29.9937万元,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内蒙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管理管护站点维修维护项目(自治区投资)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1标段内蒙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管理管护站点维修维护项目(自治区投资)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内蒙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管理管护站点维修维护项目(自治区投资))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注:如投标人已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申办最新资质,须具备施工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是否充许联合体投标:否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07-2108:30:00到2025-07-2518:00:00
获取方式:本项目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潜在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将下列证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为完整的PDF格式扫描件,发送至邮箱,资料不全及逾期发送资料,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以邮箱收到的时间为准)。
(1)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五、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8-1109:30:0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旺第嘉华4号商业楼5层5039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8-1109:30:00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旺第嘉华4号商业楼5层5039室)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公告发布媒介:
内蒙古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九、联系人
招标人: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巴彦树贵街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
邮件:/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旺第嘉华4号商业楼5层5041室
联系人:诺敏
电话:
邮件:
内蒙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管理管护站点维修维护项目(自治区投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内蒙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管理管护站点维修维护项目(自治区投资)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CCG-GK-250702
项目名称:内蒙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管理管护站点维修维护项目(自治区投资)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99937.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内蒙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管理管护站点维修维护项目(自治区投资)):
合同包预算金额:299937.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 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 (元) | 最高投标限价 |
| (元) (若有) | ||||||
| 1 | 修工程 | 管理管护站点 维修维护工程 | 1项 | 详见 招标文件 | 299937.00 | 299937.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全部工程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内蒙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管理管护站点维修维护项目(自治区投资))
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注:如投标人已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申办最新资质,须具备施工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25 18:00附件下载
内蒙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管理管护站点维修维护项目(自治区投资)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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