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8家新能源场站加装快速响应支撑装置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
-济南市
正在报名中
(招标编号: CHDTDZ046/16-QT-753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8家新能源场站加装快速响应支撑装置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华电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本次招标中所辖8个场站项目现场 。
2.2 项目规模:总容量498.5MW(肥城风场99.8MW、虎门肥城49.9MW、淄川风场48MW、鲁村风场46MW、南墅风场49.8MW、鹿荒风场90MW、翟家风场(一、二期)100MW、高唐光伏15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0日前(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自动控制装置及配件 - 山东新能源公司 8 家场站加装快速响应支撑装置 (CHDTDZ046/16-QT-75301) : 华电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 8 家新能源场站(肥城风场、虎门肥城、淄川风场、鲁村风场、南墅风场、鹿荒风场、翟家风场(一、二期)、高唐光伏电站)加装快速响应支撑装置。(详见 招标文件 技术规范书)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自动控制装置及配件-山东新能源公司8家场站加装快速响应支撑装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在最近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特别重大事故的,负有主要事故责任的等;
(8)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8 .投标人需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以上资质证书均在有效期内,并提供相关证明。
9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3项加装快速响应支撑装置(同时满足一次调频、惯量响应、快速调压,缺一不可)的合同业绩。
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 0 .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 1 . 本项目不接受 代理商投标。
特别说明: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具体投标人资格以招标公告中的资格条件为准(凡不满足招标公告中任一资格条件的,均为不合格投标人)。
◆ 投标商只能提供招标人要求的业绩,提供无关业绩,业绩无效。投标商提供的业绩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一经查实,将否决其投标。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将按废标处理,请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过程中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如实提供相关资质、业绩(关键页)、项目经理、资信等证明资料。
◆ 要求投标商随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数量、价格、盖章签字页等内容,并提供业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