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东海镇2025年农村公路养护及危桥改造工程
江苏
启东市东海镇 2025年农村公路养护及危桥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启东市东海镇 2025年农村公路养护及危桥改造工程 已由 启东市交通运输局 以 启交 [2025]19号 批准建设, 施工图设计由 启东市 交通运 输局 以 启 交 建 许字 [202 5 ]00 007 号 批准 ,项目业主为 启东市东海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为 财政 拨款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启东市东海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启东市东海镇 2025年农村公路养护及危桥改造工程,共包括老路改造1条及危桥拆除重建4座桥梁。其中:老路改造为老东新线;危桥拆除重建4座桥梁分别为安丰桥(1-16m)、雪富南横河桥中心桥(1-10m)、雪富中心桥(1-10m)、国强中心桥(1-13m)。
建安费约 700万元。
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拟为一个施工标段,招标内容及范围如下:施工图所示的路基、路面、桥梁工程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计划开、交工时间:2025年8月开始至2025年11月30日交工,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4个月 。
4.质量要 求: 合格。
5.安全目标: 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等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
A、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生成的投标报表(以下简称投标报表)表1中的信息为准)】;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以投标报表表1中的信息为准);
B、具有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总 承包资质三级及以 上(以投标报表表 1中的信息为准);
注: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其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C、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投标报表表1中的信息为准) 。
(2)业绩要求:
自 2020年1月1日以来(以江苏省公 路水 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生成的投标报表中交 /竣工时间为准), 投标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350万元的公路工程新建或改建或大中修项目 (以投标 报 表表 5中的信息为准)。
( 3 ) 信誉要求: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定(信用评价类型:施工类,后同)结果中被评为 C级或以上级别;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A、项目经理: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以投标报表表 3中的信息为准);
项目经理自 2020年1月1日以来(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生成的投标报表中交/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50万元的公路工程新建或改建或大中修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以投标报表表 4中的信息为准)。
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40号文件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注册编号的数字编码是16位)。本项目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更换好电子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将项目经理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信息完成备案。
B、项目总工: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以投标报表表 3中的信息为准)。
注: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C、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无在岗项目是指: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投标人可通过 “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完成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变更备案,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以到岗的任职承诺书)。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有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最近三个月( 2025年5月至2025年7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若存在以下情形的,按照下列规定执行:因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为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企业,社会保险由事业单位缴纳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委任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所在事业单位或其上级主管单位、国资委、人社部门、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等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其身份所在事业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扫描件,所提供证明材料不完整或无法证明其委托的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来源的,投标将被否决。
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本项要求的人员投标时无须填报,中标后签订合同时须按以下 要求进行人员配置,否则,视为放弃中标):中标后,中标人须配备专职安全员、道路工程师、试验员、测量员 、劳资专员 等人员 ,并将上述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材料上报发包人,经发包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审核批准后方可签订合同。合同实施过程中,发包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人员。
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苏交规〔2021〕2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各相关行业的信用信息平台被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
5.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 除特别说明外 )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等)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生成《投标报表》。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 江苏省公路水路 建设市场信用 信息服务 系统 ”或交通运输部“ 全国 公路建设市场 监督 管理系统 ”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 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未在 “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 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系统维护单位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咨询,咨询电话: 400-6666-101 。
投标人需要在 “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 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6. 《投标报表》 “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显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业绩项目中任职(指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的,方可认定为个人业绩。若《投标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未显示任职时间,投标人可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 全国 公路建设市场 监督 管理系统 ”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其他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布的信用信息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方可作为认定依据,否则无效。如上述截图也无法判断,则不予认定该个人业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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