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网通用航空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批无人机作业框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
-广州市
南方电网通用航空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批无人机作业框架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 项目 编号: CG3800022002043404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方电网通用航空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批无人机作业框架采购项目 , 招标人为 南方电网通用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资金 已落实 , 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述: 为保障南网通航2025年度无人机巡视及作业项目的顺利实施,现开展南方电网通用航空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批无人机作业框架采购项目,项目共1个标的5个标包。
2.2 招标范围 : 为南方电网通用航空服务有限公司2025-2026年相关无人机作业项目提供:广西、云南、广东、海南、贵州五省无人机巡视及作业外委服务(含应急勘灾巡视)。
2.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2.5 招标 分类 : 框架 ( 框架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注:1.框架招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标包概算金额100%时,视实际情况双方协商后,继续或终止框架协议。若继续执行协议,当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概算金额13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2.框架招标有效期届满时,供应商实际采购金额大于或等于标包概算金额80%的,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供应商实际采购金额未达到标包概算金额80%的,视实际情况双方协商后,延长有效期限,延长期限最长为半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金额达到预估金额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预估金额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3.招标公告所列采购金额是预估金额,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金额为准。招标人对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不作任何承诺,框架协议结束时的最终实际采购金额与预估金额可能存在一定偏差。4.框架有效期内,可适时根据业务情况开启新一轮采购,新一轮采购不影响本框架招标项目的继续履行。 )
2.6 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名称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工期/服务期 | 是否特殊包 | 投标保证金 | 备注 |
---|---|---|---|---|---|---|---|---|---|
1 | 无人机巡视及作业外委服务(含应急勘灾巡视) | 广西区域 | 4500 | 单价限价,详见报价明细表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否 | / | / |
云南区域 | 3100 | 否 | / | ||||||
广东区域 | 3000 | 否 | / | ||||||
贵州区域 | 2500 | 否 | / | ||||||
海南区域 | 800 | 否 | / |
注: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除不受限制的特殊包外,一个投标人在一个标的中最多只能中不超过最大中标包数的标包。预计采购金额为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具体委托量为准。部分标包,特别是预计量少的标包,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的情况,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7其它关键要素:
(1)报价表及报价要求:单价报价。
(2)结算要求:据实结算。
(3)标的1,本项目单价报价,技术服务作业量结算为据实结算,技术服务报酬(结算合同价款)=中标单价×实际完成量。乙方按要求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任务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出具验收合格的书面意见,按照经甲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据实结算,乙方提交费用结算文件、书面付款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 内容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非法人组织,提供主体资格合法存续的证明文件,分支机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授权应加盖委托人公章且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2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专用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1 | 投标单位应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或《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无人机巡视及作业外委服务(含应急勘灾巡视)
4.招标文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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