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瑞祥化工有限公司余热综合利用项目热水溴化锂机组采购
江苏
-扬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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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江苏瑞祥化工有限公司余热综合利用项目热水溴化锂机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包号:0747-2560SCCJS134/01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江苏瑞祥化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项目名称: 江苏瑞祥化工有限公司余热综合利用项目热水溴化锂机组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地点: 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化工园区油港路2#江苏瑞祥化工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项目规模: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工期:
招标项目:江苏瑞祥化工有限公司余热综合利用项目热水溴化锂机组采购货物名称及数量: 1 台溴化锂制冷机组
主要技术规格: 本次采购江苏瑞祥化工有限公司余热综合利用项目所需热水型溴化锂吸收式制冷机组1 台,换热管材质为SUS316L。工况1 制冷量不小于260 万大卡; 工况2 制冷量不小于310 万大卡。采购范围包括热水机组本体设计、制造、供货、运输、指导安装和调试等服务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交货地点: 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化工园区油港路2#江苏瑞祥化工有限公司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30 天内提供设备设计图纸并确认,80 天内完成供货; 质保期:机组验收合格后24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至少提供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
利润表
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 1份热水型溴化锂机组业绩合同,且机组制冷量不小于 300 万大卡/小时,并能明确表明机组为热水型溴化锂机组。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合同首页
合同供货页
合同签章页
合同签订日期页
其他:须体现要求的参数,否则不予认可。
3.4 信誉要求
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无
3.5 其他要求
投标人需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无
3.6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25 19:00附件下载
江苏瑞祥化工有限公司余热综合利用项目热水溴化锂机组采购.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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