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溪镇省道S222沿线农房风貌提升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广东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5122-2025-0101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汤溪镇省道 S222 沿线农房风貌提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付款方式有误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 付款方式有误,现更正为“
1 期:支付比例 30%, 预付款,按 8:2 的比例支付,即工程进度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 80% 支付。其中支付比例 80% 中的 30% 为预付款( 1 、工程预付款 : 合同签订后 10 个日历天内可以支付合同金额的 30% 以内的预付款 ( 工程预付款具体额度视资金到位情况由建设单位进行支付 ) ,在预付款拨付之前承包人须提供预付款等额的银行保函担保,并先开具收款证明 ( 在抵扣时再开具发票 ) 2 、预付款抵扣方式 : 工程进度款累计支付达到预付款相应比例额度后,在工程进度款支付时分期抵扣预付款。每期抵扣预付款不低于当期应付工程进度款金额的 50% ,并在工程进度款累计支付达到合同价的 80% (包括预付款)前抵扣完全部预付款。在工程建设过程,发包人有权根据资金到位情况,可提前抵扣预付款或调整预付款的抵扣比例,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
2 期:支付比例 50%, 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 80% 支付;
3 期:支付比例 20%, 尾款,剩余 20% 除质量保证金外在竣工验收结算后一年内支付 ,工程进度款以上级下拨资金情况进行支付。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5年07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云平台联系方式:
数字证书CA技术服务热线:400-887-6133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饶平县汤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 饶平县汤溪镇付坝街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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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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