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区光伏电站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石灰窑乡)(第二次)
青海
第一章招标公告
平安区光伏电站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石灰窑乡)(第二次)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安区光伏电站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石灰窑乡)(第二次)已由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政府以平政函【2025】1号、平政函【2025】157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财政,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东市平安区石灰窑回族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共安装635Wp单晶双玻太阳电池组件共1371块,总装机容量870.585kWp。100kW组串式逆变器5台、80kW组串式逆变器3台、60kW组串式逆变器2台;逆变后经过并网柜接入附近学校专变或公变以0.4kV并网。具体接入点中标单位根据电网接入批复调整,中标单位负责电力接入相关工作。本工程主要任务为光伏发电,并网模式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电力工程三级] (含)以上或专业承包·输变电工程·输变电工程三级以上资质,且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
(应填写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等要求如有请填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3.4 本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分别为:E6301000076058048001001(标段名称或编号)。各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请不要超出允许投标的标段数量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24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