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北站项目减水剂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江苏
-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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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北站项目减水剂供应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TJGDSJS-SZBZ-JSJ-2025-027
- 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收货人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北站项目,货款由项目部支付。本次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北站项目
2.2 招标内容:减水剂
2.3 本次招标采购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放起至合同执行完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具体如下:
3.1.1 资质要求: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独立法人企业授权的分公司)、具有采购物资生产供应经验,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0万元)的生产商或贸易商。
3.1.2 供货能力:
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采购区域范围内)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参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13条)。
3.1.3 投标人业绩: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记录,需出具近两年承揽的国家或地方工程项目的招标物资(或类似物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参考投标文件要求),具有铁路站房站前供应合作业绩的投标人优先考虑。
3.1.4 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一年财务报表(第三方审计或投标人单位出具的),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具备实施本次采购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1.5 信誉要求:
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不接受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期内供应商;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
3.1.6 投标人税务要求:
投标人必须能正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附近期开具的发票复印件。必须保持投标报价、合同签订、发票开具、货款回收的单位一致,投标被接受后禁止变更及委托,如果中标人出现此类情况将纳入中国中铁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截止时间:2025-07-25 17:004.2 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25876909175298684335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