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爱科二采轨道下山集运联络巷至集材联络巷下段胶轮车运行路线硬化路面及其他施工等零星工程谈判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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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 项目名称:淄博爱科二采轨道下山集运联络巷至集材联络巷下段胶轮车运行路线硬化路面及其他施工等零星工程谈判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SNFZ-XBKY-T2025140752
1.3 采购范围及要求:本项目主要是对或建筑工程二采轨道下山集运联络巷至集材联络巷下段胶轮车运行路线硬化路面及其他施工等零星工程作业,以优化采区运输条件和巷道环境,保障煤矿生产安全、高效进行。(详见技术规格书)
1.3.1 工期:供应商需在合同签订后的 60 天内完成全部工程内容。若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工期延误,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1.3.2 最高限价(含税):1350000 元。
1.3.3 结算付款方式:现汇或银行承兑。
本项目工作量为预算工作量。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三个及以上特征码信息检查(硬盘信息、主板信息、网卡信息、CPU信息、IP 信息)异常一致,将作无效标处理。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法人资格: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拥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专业检测设备清单、技术人员资质证书等。
2.2 资质要求: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2.3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产状态,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2.4 信誉要求: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 3 年内(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6 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业绩要求
供应商近三年内需具备类似煤矿井巷工程或相关建筑工程的业绩,至少提供 2 份相关项目合同或验收报告作为证明材料。业绩项目的工程类型、规模等应与本项目具有一定的可比性,以证明供应商具备承担本项目的实践经验和技术能力。
4.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24 17:00附件下载
淄博爱科二采轨道下山集运联络巷至集材联络巷下段胶轮车运行路线硬化路面及其他施工等零星工程谈判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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