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凉山州龙恩一期等4个风电林地变更及果则等2个风电项目林业延期手续办理服务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四川
正在报名中
华能凉山州龙恩一期等4个风电林地变更及果则等2个风电项目林业延期手续办理服务【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07-3-220 )
项目所在地区: 四川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凉山州龙恩一期等4个风电林地变更及果则等2个风电项目林业延期手续办理服务【重新招标】,招标人为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华能凉山州龙恩一期等4个风电林地变更及果则等2个风电项目林业延期手续办理服务【重新招标】一次招标失败,现进行重新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 四川省。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投标方负责组织4县(市)林草主管部门,办理龙恩一期、乌科、尖山、黎溪4个项目使用林地变更手续;组织昭觉县、喜德县林草主管部分,对昭觉瓦库、果则2个项目使用林地延期手续进行办理。详见技术文件。
2.3 服务期:双方签署合同后,投标方接到招标方关于开展报告编制的通知后,立即开始报告编制工作,并按照项目进度进行现场踏勘,并在两周内完成报告编制和相关签字盖章,2个月内完成技术文件(或合同)约定所有工作内容。
逾期未完成的,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投标方按照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1项及以上林地手续办理服务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含合同首页、体现合同范围合同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合同金额等关键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