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氢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氢能实证实验平台2号测试场项目勘察设计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
-鄂尔多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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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氢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氢能实证实验平台2号测试场项目勘察设计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106736,招标人为氢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氢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绿色氢能关键装备检测实证基地 2号测试厂项目 的主要功能为对碱性电解水制氢电解槽以及质子交换膜( PEM )电解水制氢电解槽进行性能测试,测试过程中产生的氢气作为副产物直接排空 。本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 : 电解槽测试厂房 1座(2台10MW碱性电解槽测试台,1台40MW碱性电解槽测试台,1台5MW PEM电解槽测试台),1座110KV变电站,公辅车间、燃气锅炉房、 危化品仓库、一般废物及危险废物仓库、 集中控制室及综合办公楼等 。 拟建 厂厂 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空港物流园区。
2.1.1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计内容为满足项目论证、报批、设备采购等所需的所有设计和资料准备工作,包含但不限于: 测试车间及厂内必要的辅助工程和配套设施 ,至园区市政管网连接点位置的给排水、天然气相关设施设计 ,至对端变电站的接入设计,至农网电连接点、电信网络等公用配套工程接入设计, 以及供热、供冷、压缩空气、氮气等公用工程设施衔接的设计工作。设计应满足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并具有一定的前瞻性)、满足规划要求,满足地方政府对测试厂项目的特殊政策和规定,并符合、国华投资公司相关的设计要求,应 满足发包人 设计管理规定和项目审批、设备采购、 施工准备与施工、调试与竣工验收、审计的全面要求。
2.1.2服务期限:计划开始日期2025年8月15日,具体以甲方书面盖章的正式通知为准。截止日期:至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为止,计划竣工时间2026年12月28日(具体以实际竣工日期为准)。
2.1.3服务成果:
投标人须提供给招标人的文件内容如下:
( 1)详勘报告:10份;
( 2)规划设计方案、效果图等报规成果文件;
( 3)安全预评价报告、环境影响报告书、节能评估报告、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文物影响评估报告以及各项批复文件;
( 4)初步设计成品文件:10份;
( 5)设备招标技术规范书、EPC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及EPC招标工程量清单、概算分劈表等;
( 6)专篇等政府及其他审批单位审批、验收要求的技术文件;
( 7)HAZOP分析报告、LOPA分析报告及SIL定级报告
( 8)满足初步设计深度(30%模型深度)需求的项目三维模型;
以上文件份数均为正式版本数,在文件正式出版前,各类审查所需要的文件及相应数量,勘察设计人应无偿提供并满足实际需要。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设计资质证书: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电解水制氢项目详细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或EP/EPC中承担设计部分的合同业绩1份,氢气产能不低于2000Nm3/h。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氢气产能不低于2000Nm3/h的电解水制氢项目详细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或EP/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工作经历(EP/EPC总承包项目可以是设计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